人民網武漢10月20日電 記者從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獲悉,為進一步有效緩解全省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難問題,湖北普惠金融政策再加碼,推十項舉措服務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業。
日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牽頭,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和湖北銀保監局印發《進一步加強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企業金融服務的十項舉措》(以下簡稱《十項舉措》),從開展文旅企業信用培植工程、加大首貸戶拓展力度、建設省級文化和旅游企業首貸服務中心、建立重點企業融資需求庫、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等10個方面發力,充分發揮人民銀行、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和服務平臺服務文旅企業的政策合力作用。
《十項舉措》是湖北繼2021年5月18日打出《關于用好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微文化企業和旅游企業繁榮發展的若干措施》組合拳后,又一項服務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
首貸戶“一站式”辦理貸款享受貼息
《十項舉措》提出設省級文化和旅游首貸服務中心,為首次貸款的文化和旅游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提供集中服務,受理企業的貸款咨詢、申請,提供產融對接以及信用培植等工作,并集中為首貸戶和金融機構辦理貼息、擔保補貼、風險補償和續貸等金融優惠,讓企業享受進一個門,就能“一站式”辦理貸款和享受貼息等普惠金融政策優惠。
為讓更多的文旅企業進一步緩解融資難問題,《十項舉措》明確由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聯合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以縣域為單位,組織全省100多個縣(市、區)文旅部門滾動式填報在當地有較好發展潛力的文旅企業進行信用培植;以2021年第一次建立的無貸企業名單為基礎,建立文旅小微企業首貸庫,逐年以“存量+新增”名單持續滾動拓展首貸戶,在全省范圍內營造良好的服務中小微文旅企業融資的營商環境。
對經營困難的文旅企業減費讓利
《十項舉措》明確要求各金融機構要合理確定文旅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確保新發放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文旅企業主動減費讓利。要求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要認真落實內部轉移定價(FTP)優惠力度不低于50個基點的政策要求、地方性法人銀行對文化和旅游小微信貸業務實施內部轉移定價優惠或經濟利潤補貼、政策性銀行積極通過轉貸款資金為文化和旅游小微企業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對于小微文化和旅游企業信貸融資,要求金融機構不得在貸款合同中約定提前還款或延遲用款違約金,取消法人賬戶透支承諾費和信貸資信證明費。
《十項舉措》要求銀行加大對文旅中小微企業續貸的支持力度,要求銀行應根據文化和旅游企業續貸申請,在存量貸款到期前,提前做好信貸評估和審核,提高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在文化和旅游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和外部環境等未發生明顯惡化時,銀行不得無故提出導致融資綜合成本明顯提高的新的增信要求;不得以斷貸為由提高貸款利率,確保有資金需求的文化和旅游企業以合理成本獲得貸款。
《十項舉措》明確要求降低文化旅游企業貸款中介收費標準。強化對融資性擔保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監督管理。降低擔保、再擔保收費比例,為小微型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擔保公司按照不高于1%/年收取擔保費。省再擔保集團的再擔保費由擔保公司從擔保費中進行列支,單筆金額100萬元(含)以內的,免收再擔保費;單筆金額100-500萬元(含)的,再擔保費率為0.1%/年;單筆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再擔保費率為0.2%/年。
此外,《十項舉措》還提出建立重點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需求庫,要求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門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的溝通協調,認真摸排核查轄區內有融資需求的文化和旅游項目及企業,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企業誠信記錄和運營實際確立企業融資需求清單,并于10月底前向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省文化和旅游廳推薦。省文化和旅游廳、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將聯合推送到湖北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融資需求對接。